達康網遭公平會罰 200 萬

這次被罰的一共有6家,達康網被罰的最重,原因是「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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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摘自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新聞: 6家代辦貸款誆人 罰315萬 首月低息 之後利率比銀行高

值得注意的是「東森新聞報」上寫的:

有些代辦公司向客戶收8%至15%的手續費,儘管金管會三令五申,貸款代辦公司的手續費應該向銀行收取,而不是客戶,目前還是有代辦公司向客戶收錢。

注意發表這個訊息的是「行政院金管會」,也就是說請代辦業者辦理貸款,是完全不用支付任何手續費給代辦公司的。至於代辦公司見招拆招,巧立名目收費的比比皆是,消費者真的要張大眼睛。

為什麼我這篇特別強調達康網?

因為這次累犯被罰最重的達康網有提供免費的網路開店,因此還是維持之前的建議,千萬別碰為妙。

Yahoo! 相關新聞連結: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news?fr=fp-tab-news-t&ei=UTF-8&p=%E9%81%94%E5%BA%B7%E7%B6%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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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康網提供免費開店平台

12 comments On 達康網遭公平會罰 200 萬

  • Neo大,小弟很欣賞您,我可以把你網站放連結在我的Blog上嗎?

  • Vamco Jen:
    您太抬舉我啦,能放在您的Blog上是我的榮幸。^^

  • 貸款業者不能刊登低利率、實例、比較方案、服務品質.. 難以想像他們要怎麼打廣告? 貸款就送 iPod 嗎..

  • Raie:
    以公平會的立場,應該不是說不能打這些廣告,而是廣告內容涉及不實及刻意欺瞞消費者才會開罰。

    這種狀況其實不是只有貸款業者才有,像國內某教育機構的多媒體的課程也大打「高中畢業年收入100萬」「我19歲就在外商公司當工程師」的標語,這些多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實廣告,只是上完課能不能年收入百萬、能不能當外商工程師就看個人造化了。

    消費者若感覺被騙,還是可以提出告訴,像最近鬧的很大的黃河南被告事件就是一例。

    由於貸款廣告內容即涉及金錢交易項目,如果把一些費用隱藏起來,對消費者傷害可謂不小,所以公平會從嚴辦起,我個人是深表支持啦。^.^y

  • 我對貸款業者也沒有好感,聽說貸款業者廣告預算動輒千萬.. 這種廣告和現金卡廣告類似,業務愈好同時也代表台灣人負債愈大。

    幾家貸款業者在奇摩首頁展開式廣告輪播,版面價位8小時30萬,一般公司都撐不了幾天,貸款業者一刊就是一整年。奇摩首頁最上方兩則經常是貸款訊息,像今天是「信貸,卡債..唉,繳不完 」、「30家銀行=>借你300萬」(好像已經好幾天了)

    看了不禁想,台灣人有這麼欠嗎.. 還是你奇摩都飢不擇食

  • 不好意思,若覺不妥可以把上面留言移除,我不會有怨言的。
    事實上只是某日早晨醒來心情不太好,貼了之後才發現太偏激了。

    致歉..

  • Raie:

    我不會覺的不妥呀~
    如果你想拿下來再跟我說囉!^^

  • 奇摩Yahoo另一惡行-幫助中共逮捕異議人士 (判刑十年)
    三十七歲湖南作家兼記者〔師濤〕,去年4月二十號,把中共禁止記者報導八九民運十五週年活動通知,公佈在網路上。中共公安向香港 Yahoo尋求協助,追查文章來源。香港Yahoo提供詳細資料,幫助公安查出〔師濤〕個人帳號跟上網連線使用的電話號碼。〔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5 月以〔泄漏國家機密〕罪把〔師濤〕判刑十年。

  • 版主
    那可以問你要去哪裡網路開店
    哪一家可信呢

  • toca:

    我覺的網路開店不是在於值不值得信任的問題,而是能不能賺到錢的問題。

    然而開店平台的提供服務目的最值得分析,目的愈單純的愈值得選擇,目的愈不單純的通常就會打免費牌。

    所謂目的不單純通常是指想利用商家衝流量及人氣,因此以免費做為號召。當然也有更黑心的,不但利用商家招覽網站顧客,還收大筆費用的比比皆是。

    目的單純的非常容易分的出來,其實看 Yahoo! 開店就很清楚,開店要花什麼錢一目瞭然,而且提供大量的行銷服務,但是價格高貴,如果本身的商品沒有差異化的話,進駐馬上就要面臨跟 Yahoo! 裡面的店家競爭。

    如果真的要叫我推薦,我會選擇 PCHOME 的開店,雖然這是一家吃相很難看的公司,但是以 PCHOME 的行銷支援及拆帳的方式相當適合營收不穩定的首次網路開店族。

    用拍賣網站的形容詞,PCHOME 開店只能算是提供「直購價的線上刷卡」,想要自訂商店外觀都沒辦法。如果想要強化自家品牌,而且預算充足的話就選 Yahoo! 的。但是因為價位高,選擇之前一定要充份考量自身的狀況。

  • 我來找程式資料,不小心逛到這裡來,想發表一下自己的經驗。因為去年我想辦貸款,曾向達康詢問過貸款的事,我覺得金管會是錯的。原因是這種類似仲介費的服務費就像請代書辦過戶一樣。而且達康網服務態度不錯,還可以讓我貸得比較高的金額,向銀行貸只能貸到一半。

    您提及的廣告內容涉及不實及刻意欺瞞消費者,我在跟達康談的過程中完全感受不到這種欺瞞的言辭,反倒從第一次他們就言明在先會收 8% 的服務費(據說這是所有代辦業者最低,我沒求證)。

    至於 Raie 提到廣告動輒千萬,我想這應該是 Yahoo 的索價如此高,而不是業者會想花那多錢廣告。所以國內要在 Yahoo 登廣告的業者應該都很吃力,錢都被 Yahoo 賺走了。「台灣人有那麼欠嗎?」從這一陣子的「卡奴」新聞,我覺得現代人要為自己用錢負責而不是怪罪銀行貸款給人或代辦業者。我需要貸到比銀行給我的額度的兩倍嗎? 我如果覺得還款會很吃力,我就不要貸那麼高不是嗎。我如果貸到我自己都還不出來,我就必需為自己負責而不是怪代辦業者給我辦那麼高的金額。

    代辦業者如果要收服務費,盤算一下如果不划算就直接跟銀行貸也行,代辦業者自然會降低收費或關門,這是市場機制。金管會這樣的「認定」我不太認同,這樣類推可能很多服務都會變成是違法的。(旅館服務生跟房客要小費是違法的要罰 5 萬, 只能跟旅館要???)

    最後我想到一則我們古時候的小故事,不知哪個朝代的皇帝要禁酒,皇帝想了很多禁令要坐牢要罰錢…等,都無效,喝的人照喝,客棧照樣賣酒。最後宰相說從今天開始喝酒都不用錢,果真有效。

  • Sorry, 更正一下, 我上面的表達有錯:
    「反倒從第一次他們就言明在先會收 8% 的服務費」

    正確是:
    「貸款下來後, 三天內要支付貸款金額的 8% 給達康網。如果貨款沒下來就不用付任何款項」

    這是去年問到的資訊。錯三個月了, 在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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